本馆已开放的档案资料和政府信息公开文件,公民和社会组织持合法身份证明(身份证、工作证、军官证、学生证或本组织介绍信等)均可查阅利用。本馆未开放的档案资料,公民和社会组织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或乡、镇政府以上机关出具的能够说明利用目的等内容的介绍信,到本馆办理申请手续,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查阅。其中:查阅党内未开放文件,须持本单位以上党委介绍信,利用者须是中共党员;查阅干部及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,须由该单位政工或人事部门指派2名人员共同查阅;查阅婚姻档案,经由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人员前来查阅。 闽清县档案馆查档接待时间: 周一至周五:上午8:30——11:30 下午15:00——17:00(夏季15:30——17:3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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